顾小东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非法制作血液制品事故罪的刑事责任是什么?

  非法制作血液制品事故罪的刑事责任是什么?
  
  一、非法制作血液制品事故罪的刑事责任是什么?
  
  非法制作血液制品事故罪的刑事责任具体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四条
  
  非法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部门,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后果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非法制作血液制品事故罪的认定
  
  (一)本罪与非法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罪的界限
  
  它们之间的区别主要表现为:
  
  (1)犯罪主体不同。本罪的犯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只能由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而依法从事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活动的血站 (库)、单采血浆站和血液制品生产单位构成,自然人不能成为本罪主体。而非法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罪的犯罪主体则为一般主体,即凡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单位则不能成为此罪主体。
  
  (2)主观要件不同。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而非法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罪在主观方面则表现为故意。
  
  (3)犯罪形态不同。本罪是实害犯,只有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之后果,才能构成犯罪。而非法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罪则是危险犯,行为人只要实施了非法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即构成犯罪既遂,而不论该行为是否在实际上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
  
  (4)犯罪客观方面不同。本罪中实施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一系列行为均是合法而为之,只是没有依照规定对血液、血液制品进行检测或者在采集、制作、供应活动中违反其他操作规定。而非法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罪则以行为的非法性为前提。
  
  (二)本罪与重大责任事故罪的界限
  
  重大责任事故罪,是指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由于不服管理、违反规章制度,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它与本罪在犯罪主观方面、犯罪的后果等方面,均有相同之处。两罪的主要区别如下:
  
  (1)主体要件不同。本罪只限于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部门;而重大责任事故罪则为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或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
  
  (2)犯罪客观方面不同。本罪表现为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过程中未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违背了其他操作规定,并造成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后果;而重大责任事故罪由表现为生产、作业活动中不服管理、违反规章制度,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造成严重后果。显然,后罪涉及的领域更为广泛。
  
  (3)客体要件不同。本罪主要侵犯国家对血液、血液制品的采集、供应、制作的管理制度;而重大责任事故罪则主要侵犯国家对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或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生产、作业的管理规定。可见,后罪涉及的客体范围更加广泛。
  
  现实生活之中,意外事故频发,故此医院一般都会有备用血库,血库里的血液可能是从自愿者处采集而得,也可能是由血液制品生产单位制作的,从事制作行为的时候,必须要遵守相关规定,否则有可能会导致制作出了的血液不合格。
  
  
  
  
  
  
  
  
总结:非法制作血液制品事故罪的刑事责任是什么?一、非法制作血液制品事故罪的刑事责任是什么?非法制作血液制品事故罪的刑事责任具体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More>>

·卖车协议书法律有效吗?
      卖车协议书法律有效吗?一、卖车协议书法律有效吗买卖合同是双方民事法律行为。只要双方都是合法、自愿的签订就有效。对无效的合同,《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有专门规定:(一)一方以......


·是否一次醉驾就不能考b照了
      是否一次醉驾就不能考b照了醉驾以后基本上a类b类的驾驶照都是满十年以后才能考取的。需要考取b类驾驶证的基本上都是平日里要开那些大型货车的,一般,a类b类的驾驶证要比我们普通人所持的c类驾......


·两个小孩一个月抚养费是多少钱?
      两个小孩一个月抚养费是多少钱以孩子实际需要为标准,具体可以由父母协商。《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


·一、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继承手续如何办理?
      一、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继承手续如何办理?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并不能继承故此也就不存在继承手续的问题了。但宅基地上的自建房可以继承,具体的继承手续为:农村自建房房屋继承过户费用主要有继承......


·犯偷窃案怎么判刑
      犯偷窃案的判刑标准:根据刑法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


·为什么骨折没评上伤残级别
      为什么骨折没评上伤残级别?没有评上级是因为骨折情况没有达到评级的标准。虽然,一般来说骨折都能评定伤残等级,但是骨折并不是工伤评级的主要依据。工伤评级是有规定的标准的,是否能进行评级,......


非法制作血液制品事故罪的刑事责任是什么?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顾小东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