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客运合同与侵权责任规定是什么?

  客运合同与侵权责任规定是什么?客运合同与侵权责任同时存在的情况之下,对于当事人来说的话,可以选择其中的一种责任要求对方承担。合同责任和侵权责任同时主张是不合法的,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竞合只能选择一个请求这是法律规定。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侵害对方人身、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依照本法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依照其他法律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这一规定,从立法上明示了我国承认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竞合,并赋予当事人选择起诉讼由的权利。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身权益、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侵权责任。二、合同规定的违约责任承担方式是什么?1、继续履行在债务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时,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强制债务人实际履行合同义务。2、补救措施当事人履行合同义务,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3、损害赔偿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当事人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当事人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混合过错。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如果因为客运合同所发生合同方面的纠纷,同时也构成了侵犯当事人的人身或者是财产方面的权益,此时是可以对于两种权益进行选择,根据最有利于自身的原则来确定选择哪种方式要求对方赔偿。
  
  
  
总结:客运合同与侵权责任规定是什么?客运合同与侵权责任同时存在的情况之下,对于当事人来说的话,可以选择其中的一种责任要求对方承担。合同责任和侵权责任...#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More>>

·建筑工程项目施工管理目标有哪些
      建筑工程项目施工管理目标有哪些建筑行业现在在我们国家是一个正在大力发展的一个行业,但是确存在很多由施工管理不善而引起的安全风险,这时候进行良好的建筑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就是至关重要的......


·民法总则第67条解释是什么?
      民法总则第67条解释是什么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民法总则》将被废止。一、《民法典》第67条内容第67条法人合并的,其权利和义务由合并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法......


·购买房子需要哪些证件 (一)全款买房需要的证件:
      购买房子需要哪些证件(一)全款买房需要的证件:1、已婚:夫妻双方的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2、单身:身份证、户口本、单身证明二、手续:一次性付款,一般直接到售楼处交钱就可以(包括各种......


·起诉离婚在哪里起诉离婚
      相信您都清楚在起诉离婚的情况下,需要当事人先确定好管辖法院,不然就会白跑一趟。因为在我国,针对具体的案件,并不是所有的法官都是可以进行管辖处理的。那通常夫妻起诉离婚在哪里起诉离婚呢......


·赠与合同需要双方签字吗
      赠与合同需要双方签字吗一、赠与合同需要双方签字吗赠与合同当然需要在双方签字,因为赠与合同须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才能成立,如果赠与人有赠与的表示,但受赠人并没有接受的意思,则合同......


·醉驾一般罚款多少钱,都有那些法律规定?
      醉驾一般罚款多少钱,都有那些法律规定?醉驾是指因饮酒而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个人意志,在这种状态下驾驶机动车的行为。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大于20毫克就算酒后驾驶。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


客运合同与侵权责任规定是什么?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顾小东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