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免费坐我的车出交通事故受伤我需要负责吗?
一、免费坐我的车出交通事故受伤我需要负责吗?
无偿同乘情形下如果发生交通事故,该找谁赔偿同乘人的人身、财产损失?无偿同乘的乘客可以区分为两种情形,即善意同乘和恶意同乘,两种不同情形下的民事赔偿主体是不同的。善意同乘的情形下,车辆所有人作为民事赔偿主体,但是通常限制车辆所有人承担的责任范围。恶意同乘的情形下,恶意同乘人作为民事赔偿主体。
1、善意同乘情形下,车辆所有人作为民事赔偿主体,承担有限制的民事责任
所谓善意同乘,就是指无偿搭乘。善意同乘人,是指在车辆所有人好意并无偿的邀请、允许或者车辆所有人并不知情的情况下搭乘该车的人。善意同乘人因交通事故死亡或者负伤时,车辆所有人作为车辆的运行支配者和运行利益的归属者,自然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2、恶意同乘情况下,恶意同乘人作为民事赔偿主体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22条第3款明确规定,任何人不得强迫、指使、纵容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这种强迫同乘人即恶意同乘人,此时车辆运行实际在同乘人的胁迫控制之下,驾驶人已经丧失了对车辆的运行支配权,纯系被迫为同乘人的目的而驾驶,此种情况下发生的交通事故,应由恶意同乘人作为民事赔偿主体。
二、交通事故人员受伤处理原则
1、下车主动关心伤者。不要有任何责备。但不要移动或者触碰倒地不起的伤者。
2、现场拍摄照片。同一张照片中包含伤者位置 车辆位置 分道线标志参照。如无条件取全-景可分2张拍摄。伤者位置 分道线标志,车辆位置 分道线标志。
3、如伤者无法移动切记车辆保持原状,拨打110,在警察来之前不用与对方讨论事故责任。
4、等待的时间内继续口头照顾伤者(但切记不要做任何抢救动作,伤情危重的只能同时拨打120急救),
5、警察来了也不用和对方争辩责任,只做2件事,说明情况(无需阐述个人认为的事故责任)另外提交事故照片。
6,由警察同志来判定事故责任,人伤事故扣证或者扣车是难免的,仔细阅读扣证单和保管扣车单。
7、听警察的安排送伤者入医院,但尽量不要垫付任何费用。
8、如伤者家属到场,可告知车已被交警扣留。己方有保险的。可留下手机号码,并取得对方联系人的手机。提醒伤者保留好医药费的发票不要用医疗保险卡(一般医院都知道的,交通事故送进去的,是不用医保卡的。)
9、如伤者方继续纠缠不清。并礼貌告知,随身未带现金及银行卡。义正言辞的告知:“在事故责任认定之前我不会垫付任何费用”。此时如警察在边上捣糨糊,也可坚持原则。尽快脱身为原则。
10、通知保险公司记录下报案号(保险公司)。
11、次日主动电话关心一下伤者,如未出院则最好主动带些水果探望一下。(绝对有帮助的)
12、电话或当面与伤者约定调解时间。
13、调解原则:责任划分尊重交警的意见。绝不接受次责变全责的所谓进保方案。切记!谈不拢回家商量一下还可以第二次再谈。有伤残,赔偿标的大的可聘请律师介入。
14、先拿到责任认定书,取车或取证,调解书不急的。
15、让伤者好好看病:看看好,看看透。
16、自己去4s店定损修车,费用垫付。(要垫付也垫自己的)保存好责任认定书 定损单 维修清单 发票。
17、等对方治疗结束,约定时间交通队协商调解。在保险公司赔付标准内的,当场调解。
18、如对方要求的赔偿金额超过保险公司的赔付标准。(保险赔偿和调解是2回事,不要说什么保险赔我就赔。但自己要坚持的原则就是保险支付的我就赔,不支付的我绝不给,心中默念就行了,不要说出来哦)金额如果差3000元以上的。礼貌的告知对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19、等传票,通知保险公司,一般保险公司是第二被告。
20、已方不需要聘请律师,法官问的时候简明扼要。不同意调解希望宣判。不解释,法官懂的。
21、判决书直接由保险公司解决。
对于普通的乘客来说,驾驶员是负有将乘客安全送往目的地的义务的,故此若是在途中发生了安全事故,不管事故的责任方具体是谁,作为乘客来说,都是可以向驾驶员主张获得赔偿金的。
总结:一、免费坐我的车出交通事故受伤我需要负责吗?无偿同乘情形下如果发生交通事故,该找谁赔偿同乘人的人身、财产损失?无偿同乘的乘客可以区分为两种情形...#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
More>>
·孩子打伤人后怎么处理
如果已经年满16周岁,由孩子自己承担刑事责任。如果未满18周岁且没有独立生活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如果是重伤,年满14周岁也要承担刑事责任,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如果是未满14周岁......
·无期徒刑减刑最少不低于多少年
对于被判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服刑期间认真遵守监规,积极进行改造的话,则还是有机会减刑的。那无期徒刑减刑最少不低于多少年?其实,具体减刑的年限我国法律并没有做出规定,但却对无期徒刑减......
·营业执照被吊销解除劳动合同可以吗?
营业执照被吊销解除劳动合同可以吗?《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三)劳动者死亡......
·特许经营合同签订流程中的注意事项
特许经营合同签订流程中的注意事项经济越发达,各个企业、个人之间的联系就越多,如债务关系、合同关系等。特许经营合同是属于特许人与被特许人之间存在的一种合同关系,两者存在一定的支付关系......
·抢劫罪可判缓刑吗
有可能。对犯抢劫罪的罪犯而言,实际要适用缓刑的可能性并不大,除非存在从轻处罚或减轻处罚的情节,被判刑的时候是低于三年有期徒刑的,除此之外还满足了其他缓刑的条件,那么才有可能适用缓刑......
·等审查起诉等审查批捕有区别吗
一、等审查起诉等审查批捕有区别吗有区别,具体如下:1、主体不同,审查批捕的主体是人民检察院的侦监科,审查起诉的主体是是由人民检察院公诉科。2、在案件中所处的阶段不同。审查批捕是侦查机......
一、免费坐我的车出交通事故受伤我需要负责吗?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