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职务侵占罪管辖权属于公安机关吗

  职务侵占罪管辖权属于公安机关吗
  
  一、职务侵占罪管辖权属于公安机关吗
  
  职务侵占罪是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的范围,当公司发现有职员侵占公司财产时,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案件由公安机关管辖,但下列刑事案件除外:
  
  (一)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罚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案件,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立案侦查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的犯罪案件;
  
  (二)自诉案件,但对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因证据不足驳回起诉,人民法院移送公安机关或者被害人向公安机关控告的,公安机关应当受理;被害人直接向公安机关控告的,公安机关应当受理;
  
  (三)军人违反职责的犯罪和军队内部发生的刑事案件;
  
  (四)罪犯在监狱内犯罪的刑事案件;
  
  (五)其他依照法律和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
  
  二、职务侵占罪报案需要什么材料
  
  1、提供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和营业执照,上级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等能证明单位依法成立的材料。
  
  2、提供能证明涉嫌人是在单位职工的身份证明,如聘任书、聘任合同、任命书、工作证、工资发放材料、职工履历表、两金(养老金、公积金)缴纳材料等。
  
  3、涉嫌人侵占单位财产、挪用单位资金的依据及数额认定的依据。如涉案的发票、单据、银行提款单、转账单、财务账册中记载相关内容的帐页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上述三个方面是在经侦进行职务侵占罪刑事报案、立案时的基础材料,通常经侦部门会对案情予以分析同时指出其中需要继续补充的证据材料,如达到经侦部门的要求,则可进行立案侦查。
  
  三、如何正确认定职务侵占罪
  
  1、必须是利用自己的职务上的便利。
  
  所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是指利用职权及与职务有关的便利条作。职权,是指指本人职务、岗位范围内的权力,与职务有关的便利条件,是指虽然不是直接利用职务或岗位上的权限,但却利用了本人的职权或地位所形成的便利条件,或通过其他人员利用职务或地位上的便利条件。
  
  2、必须有侵占的行为。
  
  本单位财物,是指单位依法占有的全部财产,包括本单位以自己名义拥有或虽不以自己名义拥有但为本单位占有的一切物权、无形财物权和债权。其具体形态可是建筑物、设备、库存商品、现金、专利、商标等。
  
  3、必须达到数额较大的程度。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对于职务侵占罪的认定首先第一个条件必须是员工利用职务的便利,第二个条件是该员工必须存在有侵占公司财务的行为,第三个条件是侵占的财务数额需要达到较大的数额,三者缺一不可。
  
  
  
  
  
总结:职务侵占罪管辖权属于公安机关吗一、职务侵占罪管辖权属于公安机关吗职务侵占罪是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的范围,当公司发现有职员侵占公司财产时,可以向公...#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More>>

·一、交通事故赔偿不能调解的情形有哪些?
      一、交通事故赔偿不能调解的情形有哪些?①当事人提供不出交通事故证据,因现场变动、证据灭失,交通警察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②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③当事人拒绝在事故认......


·抵押人担保的债权不得超出其抵押物的价值吗
      抵押人担保的债权不得超出其抵押物的价值吗一、抵押人的概念。指向债权人提供一定的财产作为抵押物,用以担保债务履行的债务人或第三人。当抵押人将自己的财产抵押后,本人只是部分丧失对抵押......


·商标宣告无效后的效力是怎么规定的
      商标宣告无效后的效力是怎么规定的一、商标宣告无效后的效力是怎么规定的?注册商标被宣告无效,其商标专用权被视为自始即不存在,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决定或者裁定,不具有追溯力,即宣告注册......


·公司法控股股东规定是什么?
      公司法控股股东规定是什么?公司通过发行股份,筹集生产所需资金。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人数很多,其中包括一些持股比例大的股东,也有大量的中小股东。我国公司法对股东及控股股东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城镇道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会有专门的检验检测人员,在设施完成的不同时间段,或是在开工前,正在进行中的,还是已经结束的不同时期,对工程所有的路基、基层、面层、广场与停车、人行横道、人行地道结构......


·婚内财产协议的效力:
      婚内财产协议的效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因为夫妻约定的婚内财产协议,也是合同的一种,只要是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二、婚......


职务侵占罪管辖权属于公安机关吗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顾小东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