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损害构成要件?
医疗损害构成要件有哪些
(一)存在医患关系
患者对其与医疗机构之间存在的医患关系负有举证责任。患者应提供挂号单、交费凭证、病历、出院证等单据证明与医院之间存在医患关系。
(二)医方存在过错医疗行为
具体包括:
1、违反医疗卫生法律、法规、规章实施诊疗活动;
2、违反相关诊疗技术规范实施医疗行为;
3、未尽与当时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注意义务;
4、未尽法定告知义务及知情同意义务;
5、未尽法定的病历管理义务;
6、未尽使用合格医疗产品实施医疗活动的义务;
7、未尽合理检查义务;
8、未尽保护病人隐私义务。
(三)医方的上述过错造成患者以下损害后果
1、死亡。
2、身体损害。
身体损害应当包括两个方面内容:一是组成人的身体的躯干、肢、组织及器官受到损害使其正常功能不能得到发挥的。二是虽然表面上并未使患者的肢体、器官受到损坏,但却致其功能出现障碍。如大脑受药物刺激造成的精神障碍。
3、精神损害。
精神损害,是指医疗损害所导致的受害人心理和感情遭受创伤和痛苦。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依法对患者所遭受的精神损害进行赔偿。
(四)医疗过错与损害后果与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对医疗损害赔偿责任中因果关系的认定,应分为事实上的因果关系和法律上的因果关系两个层面进行。首先应由赔偿权利人证明事实上因果关系存在,如果事实上的因果关系不存在,案件以赔偿权利人的败诉结束。如果已经证明医疗过错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事实上的因果关系,再由法官判断在法律上是否有充分理由使医方对损害后果承担赔偿责任。在认定法律上是否存在因果关系时,应当运用相当因果关系理论来认定。因为相当因果关系说强调判断因果关系的客观标准是可能性,而这种可能性取决于社会的一般见解,它要求判明原因事实与损害结果之间在通常情形下存在联系的可能性。这种判断要求法官依一般社会见解,按照当时社会所达到的知识和经验,只要一般人认为在同样情况下有发生同样损害结果的可能性即
总结:医疗损害构成要件有哪些(一)存在医患关系患者对其与医疗机构之间存在的医患关系负有举证责任。患者应提供挂号单、交费凭证、病历、出院证等单据证明与...#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
More>>
·子女不养老人能继承遗产吗?
子女不养老人能继承遗产吗?子女不赡养老人,也是拥有继承权的,但是老人可以因子女未尽赡养义务,在订立遗嘱的时候不指定子女为继承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
·公司法人以公司名义借钱跑路怎么办?
公司法人的权利比较大,可以代表公司对外签订买卖合同,对内全面管理公司事务。有的法人出于私欲,用公司名义和金融机构签订借款合同,拿到钱后跑路,这对于债权人来说是一种损失。那么,公司法......
·可变更可撤销合同的诉讼时效是1年吗?
可变更可撤销合同的诉讼时效是1年吗?是。可变更、可撤消合同中行使撤消权的期间是1年。《合同法》第五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一)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
·未成年的学生打群架怎么办?
未成年的学生打群架怎么办?未成年的学生在受到社会上的不良信息的影响之后就会开始模仿甚至付诸实践,尤其是不能判断对错的情况下就学习网络上违法行为组织起了群架,但是毕竟参与群架的都是......
·单位可以随意安排员工加班吗
有的情况下,单位安排员工加班是出于本身生产的需要。但这也给一些单位可乘之机,甚至出现了随意安排员工加班的情况。那从我国法律角度分析,单位可以随意安排员工加班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
·故意伤害至死罪如何进行量刑?
故意伤害至死罪如何进行量刑?故意伤害至死罪的量刑是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是无期徒刑,甚至是死刑,因为虽然说当事人的主观故意它是一种伤害的故意,并不是杀人的故意,但是已经造成了这样的一种......
医疗损害构成要件?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