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肇事逃逸造成死亡怎么处罚

  肇事逃逸造成死亡的处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总结:肇事逃逸造成死亡的处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More>>

·不可以。死亡赔偿金
      不可以。死亡赔偿金,也称死亡补偿费,是指受害人因各种非正常事故或死亡的,由相关责任人按照一定的标准给予死者家属的一定数量的赔偿。既包括死者丧葬费用也包括其亲属的精神抚恤金等各种赔偿......


·交通事故肇事者不赔偿怎么办
      交通事故肇事者不赔偿怎么办1.通过交警部门予以调解在发生交通事故以后,交警部门会首先介入调查并出具相关鉴定文书。同时,交警部门作为执法机关,可以对双方因交通事故发生的争议进行调节......


·一、被起诉离婚该怎么应对才好?
      一、被起诉离婚该怎么应对才好?(一)补足应提交的证据,防止举证期间过期。根据最高院的举证规则,一般法院会在立案时,同时给原告一份举证告之书,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举证期限一般有二种,一是......


·注册建筑劳务公司需要什么条件 ?
      注册建筑劳务公司需要什么条件?一、注册建筑劳务公司需要什么条件1、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应有3年以上劳动人事工作经历,主要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应当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经过专业培训,并......


·双重劳动关系赔偿责任是如何规定的?
      双重劳动关系赔偿责任是如何规定的?职工建立双重劳动关系的,由受到伤害时其工作的单位依法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关于实施若干问题的意见》职工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用人单位同时就业的,各用人......


·广东高铁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高铁是除了飞机以外最快捷方便的交通方式了,近年来,我国的高铁建设蒸蒸日上,越来越多的高铁线路开通,选择高铁的民众也越来越多,而作为高投入的高铁建设,铁路和相关后勤肯定需要大量的土地......


肇事逃逸造成死亡怎么处罚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顾小东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