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出轨女方住在男方家生子算重婚罪吗?

  出轨女方住在男方家生子算重婚罪吗婚外有孩子与重婚没有必然关系,一方在未离婚的情况下如果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构成重婚罪,无论是否有子女。重婚是指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结婚的违法行为即一个人在同一时间内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婚姻关系。《刑法》第258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构成重婚有两类人,第一类是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或者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第二类是明知他人已有配偶的人,又与之登记结婚,或者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其中,第二类人构成重婚要求是“明知他人已有配偶”,事先知道,或者事后知道而继续保持婚姻关系,则属于“明知”。反之,不知道、受欺骗,则不构成重婚。认定重婚,关键要看是否构成另一夫妻关系。依据有关司法解释,重婚有两种情况:一是法律上重婚,指有配偶的人与他人登记结婚;二是事实上重婚,即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视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1)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举行结婚仪式的;(2)有配偶的人虽未与他人举行结婚仪式,但以夫妻相称或者对外以夫妻自居的。夫妻相称,除当事人间承认、日常生活间的称呼外,当事人同居生活,女方生病时男方以丈夫的名义签名、陪侍,女方生育孩子男方以父亲的名义在医院签字,当事人以父母的名义为子女庆祝满月等,也可以作为认定以夫妻相称的辅助证据。认定重婚,通常还需要取得周围群众、当事人亲朋戚友的证言,以证明周围群众认为当事人是夫妻。二、重婚者能否主动提起离婚诉讼新的《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婚姻法》有效时期为2020年12年31日止,届时与《民法典》相冲突的条款失效,由新颁布的司法解释替换。重婚者仍然有权提出离婚,可以和对方协议离婚,也可以到法院起诉离婚。只是如果对方掌握了重婚的证据,可能对重婚者不利,判离婚是肯定的,但重婚者可能少分或分不到共同财产,对方还可能要求追究刑事责任。重婚的认定标准十分复杂,每个个案中有不同的评判标准。当事人可以通过尽量多收集线索来证明两人是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如两人的聊天记录、两人共同出游的证据、购买婚纱。婚戒等仪式性用品的记录等等。
  
  
  
总结:出轨女方住在男方家生子算重婚罪吗婚外有孩子与重婚没有必然关系,一方在未离婚的情况下如果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构成重婚罪,无论是否有子女。重...#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More>>

·国家征收山林多少钱一亩?每亩补偿标准是多少?
      国家征收山林多少钱一亩?每亩补偿标准是多少?一、农村山林征收多少钱一亩?具体征收补偿情况,应咨询当地政府。二、林地补偿标准每亩价格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中没有关于征占用林地的统一......


·我国对饮酒驾驶处罚是怎样规定的?
      我国对饮酒驾驶处罚是怎样规定的?饮酒驾驶和醉酒驾驶都是属于酒驾中的具体情况,但很明显后者的情况要比前者的情况严重的多。但不管是针对哪种行为,此时都是需要对驾驶者作出相应处罚的。那究......


·工伤鉴定书丢了单位不赔偿怎么办?
      总所周知,劳动者在工作的过程中免不了会受到伤害,我国法院对其在工作中受到的伤害称为工伤,且在工伤法中依法规定对其进行赔偿,但赔偿的条件是需要工伤鉴定书,如果劳动者工伤鉴定书丢了单位......


·终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协议书范本
      在进行施工建设的过程中,由于种种原因使得工程建筑不能顺利的进行或者如期的完工,需要解除双方的利益并解除双方间的关系这就要签订终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协议书。而虽然各个公司的具体情况不同......


·分公司签合同由谁签字?
      分公司签合同由谁签字?由总公司的法人来签订合同,公司法第31条“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但在司法实践中,第三人选择由分公司承担或公司承担或分公司与公司共同承担......


·没结婚分手孩子抚养费怎么给?
      没结婚分手孩子抚养费怎么给?1、没有结婚证就不是夫妻关系,不抚养孩子一方是需要支付孩子抚养费的,非婚生子和婚生子享有同样的权利和义务的。双方虽然没有领取结婚证,但育有孩子,则双方均有......


出轨女方住在男方家生子算重婚罪吗?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顾小东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