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如果借条丢了自己写个行吗?

  如果借条丢了自己写个行吗?
  
  一、不慎将借条丢了自己写个行吗?
  
  如果借条丢了,最简单的方式就是和债务人协商,重签,补签一个借条,自己单方面写一个是不行的。借条需具备以下要素:
  
  1、凭证名称:借据或借条。
  
  2、借款事由。
  
  3、交付方式。
  
  4、出借人。
  
  5、借款金额。
  
  6、利息。
  
  7、借款期限。
  
  8、借款人。
  
  同时,最好让借款人将签名捺印的身份证复印件作为借条的附件,或将身份证复印到借条背面或其他空白位置。注意借条的书写人一定要由借款人书写,签名要本人当场签名。
  
  二、哪些借条是无效的?
  
  1、年利率约定超过24%的部分,法院不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2、借条的主体没有行为能力的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签订合同没有得到监护人的追认的。
  
  3、违背真实意愿的借条。
  
  一方以欺诈、胁迫等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合同。受损害方的变更权或撤销权应当依法行使。
  
  4、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款合同无效,不受合同法的保护。
  
  比如:明知个人借款用于赌博、贩卖假币、贩卖毒品、走私等非法活动而借款给他人,其借贷合同不受法律保护,对行为人还要处以收缴、罚款、拘留,甚至追究刑事责任。
  
  5、超过诉讼时效。
  
  如果写明了还款日期,那么诉讼时效就从还款日期的次日起计算三年。如果没有约定归还时间,则最长诉讼时效为20年。超过诉讼时效会丧失胜诉权。
  
  6、有借条但没有实际支付借款。
  
  借款人在借款的同时,会写一份借条给出借人,这个借条很重要,应当妥善保管,如不慎丢失,应当双方协商一致重新签订一份借条,其内容要保证和原借条一致。自己不通知对方单方面写借条的行为是无效的,这样的借条不具备效力。
  
  
总结:如果借条丢了自己写个行吗?一、不慎将借条丢了自己写个行吗?如果借条丢了,最简单的方式就是和债务人协商,重签,补签一个借条,自己单方面写一个是不...#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More>>

·欠钱不还一年拘留几次?
      欠钱不还一年拘留几次?朋友有难时,我们总会伸出援手,借点儿钱成了常事。借容易,还却难。总会有一些人与他人构建虚假的友谊,打着友谊的名义借钱不还。这样的失信行为不但损害了友谊,对借......


·著作权中什么保护不受时间限制
      著作权中什么保护不受时间限制一、著作权中什么保护不受时间限制1、保护期不受限制的情形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2、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


·故意重伤害量刑标准是什么
      一、故意重伤害量刑标准是什么1、构成故意伤害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故意伤害致一人重伤的,可以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以特别残忍手段故意......


·竞业限制补偿金离职赔偿金单位不付了怎么办?
      所谓竞业限制,也就是商业中企业为了防止自己公司的商业机密泄露而对离开他们企业的员工做出的一种限定,也就是竞业限制,在这种情况下,单位一般得付给员工赔偿金,但是也有些小单位并不给付,......


·最新二审代理词的内容包括哪些
      最新二审代理词的内容包括哪些代理词是诉讼代理人就诉讼人的案件进行相关的质证和辩论,以便法官更了解案件的事实和诉讼人的观点,所以不管是一审还是二审,诉讼代理人都要向法院提交代理词。......


·工作期间外出受伤算不算工伤?
      一、工作期间外出受伤算不算工伤?算的,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第5项规定,职工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应当认定为工伤。根据该规定,因工外......


如果借条丢了自己写个行吗?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顾小东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