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根据法律规定,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的立案标准如下:
  
  (一)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1、涉案赃物价值4000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
  
  2、一年内曾因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行为受过行政处罚,又实施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行为的;
  
  3、掩饰、隐瞒的犯罪所得系电力设备、交通设施、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军事设施或者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的;
  
  4、掩饰、隐瞒行为致使上游犯罪无法及时查处,并造成公私财物损失无法挽回的;
  
  5、实施其他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行为,妨害司法机关对上游犯罪进行追究的。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严重”,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1、涉案赃物价值10万元以上的;
  
  2、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十次以上,或者三次以上且价值总额达到五万元以上的;
  
  3、掩饰、隐瞒的犯罪所得系电力设备、交通设施、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军事设施或者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价值总额达到五万元以上的;
  
  4、掩饰、隐瞒行为致使上游犯罪无法及时查处,并造成公私财物重大损失无法挽回或其他严重后果的;
  
  5、实施其他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行为,严重妨害司法机关对上游犯罪予以追究的。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的数额,应当以实施掩饰、隐瞒行为时为准。收购或者代为销售财物的价格高于其实际价值的,以收购或者代为销售的价格计算。多次实施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行为,未经行政处罚,依法应当追诉的,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的数额应当累计计算。
  
  (三)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行为符合本解释第一条的规定,认罪、悔罪并退赃、退赔,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犯罪情节轻微,免予刑事处罚:
  
  1、具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的;
  
  2、为近亲属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且系初犯、偶犯的;
  
  3、有其他情节轻微情形的。行为人为自用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财物价值刚达到4000元标准,认罪、悔罪并退赃、退赔的,一般可不认为是犯罪。
  
  《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规定,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
  
  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刑法》
  
  第三百一十二条?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
  
  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总结: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立案标准是怎样的根据法律规定,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的立案标准如下:(一)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处三...#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More>>

·在丰县欠钱不还怎么办才合理
      在丰县欠钱不还怎么办才合理一、在丰县欠钱不还怎么办才合理?欠钱不还可以先协商,协商无果的话可以起诉,起诉的流程是: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相......


·南京妇幼探视时间有哪些规定?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越来越重视儿童的身体素质和儿童的身心健康。南京市妇幼保健院以此为自己的经营理念,承担着南京市儿童的保健工作。南京市妇幼保健院设立包括新生儿科、妇科等在内......


·分公司不能能签施工合同吗?
      分公司不能能签施工合同吗?分公司签订施工合同必须用总公司的合同章,因为分公司不是独立法人单位,要是想单独签订施工合同,就要改制为子公司,独立法人单位,重新办理施工资质,与你的总公司的......


·合同履行的本质主要就是什么
      合同履行的本质主要就是什么合同履行,是指合同当事人双方依据合同条款的规定,实现各自享有的权利,并承担各自负有的义务。合同的履行,就其实质来说,是合同当事人在合同生效后,全面地、适当......


·应该如何进行民间借贷
      应该如何进行民间借贷一、应该如何进行民间借贷1、最好能订立借款合同;2、在订立民间借款合同时,一定要借款人亲笔签字,其它人代签都是不合法的;3、要写清楚民间借贷的借款日期和借款期限;......


·一般的侮辱罪属于亲告罪吗
      一般的侮辱罪属于亲告罪吗一、一般的侮辱罪属于亲告罪吗?一般的侮辱罪属于亲告罪,亲告罪包括:1、侮辱罪(侮辱行为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2、诽谤罪(诽谤行为严重危害社会秩......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顾小东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