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不可以用来抵押的财产是哪些

  不可以用来抵押的财产是哪些
  
  一、不可以用来抵押的财产是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三百九十九条 【禁止抵押的财产范围】下列财产不得抵押:
  
  (一)土地所有权;
  
  (二)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但是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
  
  (三)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等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营利法人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公益设施;
  
  (四)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二、哪些财产可以进行抵押
  
  债务人或第三人对债权人以一定财产作为清偿债务担保的法律行为。提供抵押财产的债务人或第三人称为抵押人;所提供抵押财产称为抵押物;债权人则为抵押权人,因此享有的权利称为抵押权,为担保物权的一种。
  
  抵押设定之后,在债务人到期不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有权依照法律的规定以抵押物折价或以抵押物的变卖价款较其他债权人优先受偿。抵押物可以是动产或不动产,但法律禁止流通或禁止强制执行的财产不得作为抵押物。
  
  抵押物是否移转占有,各国民法规定不一,在中国,抵押一般不移转占有。对动产或移转占有而设立的担保称为质押。抵押一经设立生效,即在抵押权人和抵押人双方产生权利义务:抵押权人除了享有优先受偿权外,有权占有或监督抵押物,有权请求抵押人偿付自己保管抵押物所支出的费用,并有权限制抵押人对抵押物的处分,但抵押权人不取得对抵押物的使用权。
  
  抵押人则享有对抵押物的处分权,但须事先征得抵押权人的同意,并有义务妥善保管自己占有的抵押物。就同一抵押物剩余的担保价值,抵押人有再设定抵押的权利。抵押由于主债履行,抵押物灭失、抵押权实现而消灭。
  
  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1、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土地使用权,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
  
  2、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
  
  3、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
  
  4、抵押人所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
  
  5、依法获准尚未建造的或者正在建造中的房屋或者其他建筑物,当事人办理了抵押物登记以后可以抵押。
  
  6、借款人以所购自用住房作为贷款抵押物的,必须将住房价值全额用于贷款抵押。
  
  根据规定,以其它财产作抵押则采取自愿登记对抗主义,即由当事人自愿决定对抵押物是否办理抵押登记手续,但非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笫三人,如办理了登记手续,则可以使抵押权产生公信力以对抗善意笫三人,可见,抵押物是否办理登记,其效力是不同的。
  
  
总结:不可以用来抵押的财产是哪些一、不可以用来抵押的财产是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三百九十九条 【禁止抵押的财产范围...#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More>>

·治疗个人申报工伤旧伤复发费用由谁出?
      治疗个人申报工伤旧伤复发费用由谁出?员工个人出治疗费用,工伤保险基金也支付了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之后旧伤复发,应由工伤人员本人承担工伤医疗费。《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工伤职工工......


·未来收益权质押合同
      未来收益权质押合同一、未来收益权质押合同甲方(出质人):__?住所:__?法定代表人:__联系电话:__乙方(质权人):__?住所:__?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__鉴于乙方为借款人__向......


·房地产抵押担保中有哪些问题需要注意
      房地产抵押担保中有哪些问题需要注意一、财产夫妻共有与不动产抵押登记办理房屋、土地等不动产抵押时,贷款银行首先要判断抵押物权属状况。在我国不动产权属原则上以登记为准,不动产权属证书......


·一、网签房屋租赁备案所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一、网签房屋租赁备案所需要的材料有哪些?1、房屋租赁合同;2、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原件及复印件;3、房屋租赁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4、房屋租赁双方当事......


·对于非全日制用工可以订立口头协议吗
      对于非全日制用工可以订立口头协议吗?对于非全日制用工可以订立口头协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九条【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合同】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从事非......


·遗产继承公证书怎么办理?
      遗产继承公证书怎么办理?办理遗产继承公证需经过以下程序:1、填写《公证申请表》根据当事人的申请要求,用钢笔填写相应的《公证申请表》。2、提交证明材料(1)法定继承人亲自到公证处提交身份证......


不可以用来抵押的财产是哪些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顾小东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