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同居分手财产分割如何操作

  当下男女之间未婚同居是很普遍的情况,此时法律对他们之间的同居关系是不予保护的。但如果日后分手的话,那么还是需要对同居期间的财产、所生子女、所负债务等问题作出处理,那么同居分手财产分割该如何操作呢?以下是具体介绍。未婚同居是一种社会普遍存在的现象,而由其引起的财产分割问题更是受到社会的普遍关注。按照我们婚姻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在非婚姻状态下,同居者分割财产时,一般可以按照以下的步骤进行:第一步,对全部财产进行清点和估算。先确定哪些是属于私人财产,哪些是属于共同财产。然后估算出共同财产的价值,并经双方认可。第二步,确认每一项财产的产权,即搞清每一项财产应该属于谁。为了共同生活,以及在开始共同生活后,双方会共同购置或拥有一些财产。最常见的有家具、家用电器、房产、汽车、银行存款、股票、期货、债券、艺术品、古董、名贵宠物和花卉等。在共同购置这些财产时,如果双方当时没有做任何约定,从理论上讲,应该这样确认产权:以谁的名义登记、落户的,产权就归谁(如房产、汽车、银行存款、艺术品、古董等)。如果不需要登记的,原则上由谁购买、使用、照顾、保管就归谁。如果是双方共同购买、使用或照顾、保管,而且是不可分割的(如家用电器、家具、宠物等),则应通过协商,决定由一方完整地获得该财产,而另一方则获得相应的价值补偿(可以是现金,也可以是债权、股权、期权、其他财产的所有权、实物等)。不适用上述原则的,则由双方协商解决。第三步,对财产进行合理的分割。因为产权所反映的状态,并非为合理或真实的状态,双方应该根据实际情况,对产权进行合理的调整和分割。譬如,某男独自经营着一家书店,但当时注册时用的是女友的名字。这个书店的产权从理论上讲应该属于女友,可女友从来没有参与过经营,也不懂得经营。书店这一财产的利益,主要是要经过经营来实现的。如果真把店给了女方,她不但不能从中直接获得利益,而且还潜藏着因经营不善而赔钱、负债的风险。所以,双方协商后,决定把书店分割给男方,仍由他继续经营。而作为补偿,男方同意把以自己名义购置的房产,过户到女方的名下,结果是双方满意。显然,合理的财产分割,与前面的清算和确权一样,在处理非婚姻状态下的财产纠纷时,也很重要。除了共同购置财产外,两人也有可能共同创造出一些财产或收益。主要是指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等)和公司股权。同居关系不同于合法的夫妻关系,而要是男女分手的话也不能等同于夫妻离婚,此时对财产的分割与离婚财产分割也是有所差异的,而到底同居分手财产分割是如何操作的呢?我们已经在上文中作出了讲解,希望可以为您提供一些帮助。
  
  
  
总结:当下男女之间未婚同居是很普遍的情况,此时法律对他们之间的同居关系是不予保护的。但如果日后分手的话,那么还是需要对同居期间的财产、所生子女、所...#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More>>

·离婚诉讼书怎么写女方的?
      离婚诉讼书怎么写女方的?就一份好的离婚起诉状来说,应当具备下列内容:一、要写明原告和被告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籍贯、工作单位和住址。手机如果有诉讼代理人,还应当写明......


·怎样防范居民楼高空坠物?
      今社会,为了提高土地资源的有效利用。房屋的楼层越盖越高,而问题也越发明显。近几年高空坠物事件频发,类似于高空坠物将车砸坏,高空坠物将人砸伤这样的新闻层出不穷。那么我们该怎样防范居......


·借钱时利息应该如何计算
      借钱时利息应该如何计算一、借钱时利息应该如何计算在个人借款合同中,利息条款的约定是合同的重要内容。借款人在借款合同到期后要按合同的约定支付利息,这也是借款人的主要义务。但是,实践......


·还不上车贷可以申请延期吗?
      还不上车贷可以申请延期吗?一、还不上车贷可以申请延期吗汽车贷款是可以延期的,如果你实在还不上车贷,又担心不还造成逾期会影响个人信用的话,可以向贷款银行申请贷款展期,在汽车金融公......


·最新的证券交易印花税是多少
      最新的证券交易印花税是多少?一、证券交易印花税是多少?证券交易印花税,是从普通印花税中发展而来的,属于行为税类,根据一笔股票交易成交金额单独对卖方收取的,A股基本税率为0.1%且单......


·老赖没有车没有房没有存款怎么办?
      老赖没有车没有房没有存款怎么办?申请了法院强制执行,但是对方名下没有车没有房没有存款,我们还能够从哪些地方下手呢?1、名下的住房公积金可被执行如果被执行人(老赖)符合国务院《住房公......


同居分手财产分割如何操作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顾小东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