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受到旅游损害要怎样维权

  受到旅游损害怎么维权:一、与旅游经营者协商和解。旅游者在旅途中若遇旅游纠纷,可先与组团社的全陪、领队或地接社导游多沟通,不能解决时,再与组团社联系,要求妥善处理。要及时向他们反映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听取旅行社的答复后再做决定。二、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旅游法》规定,消费者协会、旅游投诉受理机构和有关调解组织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依法对旅游者与旅游经营者之间的纠纷进行调解。消费者在与旅游经营者协商不成时,可以通过消费者协会等机构与旅游公司进行调解解决。三、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消费者如果需要向旅游管理部门投诉,消费者应当及时提交赔偿请求书和相关证据资料。在书写赔偿请求书时,要注意:1、提出的赔偿请求和主张合法合理。对旅游者提出的投诉,旅游管理部门主要依据国家旅游局发布的《旅行社服务质量赔偿标准》,认定旅行社的赔偿责任和金额,故游客在确定赔偿金额时,要以双方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和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为主要依据。2、客观真实地陈述需投诉的事件内容。表述的事件经过应尽量具体、详细。3、提供的证据真实有效。主要的证据包括旅游合同、旅游行程表、旅游发票、车船票据、门票、购物发票、接待单位的证明以及其他可以证明侵权、违约的材料。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在旅游时,消费者一般都会与旅游公司签订旅游合同,若在合同中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与旅游公司达成协议,消费者可以凭借仲裁条款及仲裁协议提起仲裁机构进行仲裁。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消费者可以持民事起诉书、旅游合同等相关证据材料到法院提起诉讼。《侵权责任法》第六条 过错责任原则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根据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行为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总结:受到旅游损害怎么维权:一、与旅游经营者协商和解。旅游者在旅途中若遇旅游纠纷,可先与组团社的全陪、领队或地接社导游多沟通,不能解决时,再与组团...#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More>>

·交通道路行驶规则是什么?
      交通道路行驶规则是什么第一节 一般规定第三十五条 机动车、非机动车实行右侧通行。第三十六条 根据道路条件和通行需要,道路划分为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机动车、非机动车......


·一、两个人犯重婚罪都会判刑吗?
      一、两个人犯重婚罪都会判刑吗?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2、由此可见,刑法不仅处......


·一般罪犯服刑多久可以减刑
      减刑是在原来判处的刑罚的基础上,根据犯罪分子的悔改或者立功表现,将其原判刑罚予以适当减轻。那么根据犯罪分子的悔改或者立功表现,发生哪些情况罪犯可以减刑?根据罪责刑相适用原则,减刑要有......


·通常情况下满了16岁算童工吗
      您在新闻或者报纸上都会看到过非法雇佣童工的新闻,您都听说过童工,但是我们想问您满了16岁算童工吗,可能这样问住了好多朋友。童工在法律上是有严格规定的,劳动法也是很明确的。非法雇佣童工......


·民间借贷公司法的最新司法解释
      民间借贷公司法的最新司法解释近两年,越来越多的民间借贷公司出现,由于市场管理的不规范,这其中也是鱼龙混杂,导致出现了一系列新的诈骗手段,很多人变骗之后还投诉无门,这都是源于大部分人......


·吉林省长春市征地补偿有哪些?
      吉林省长春市征地补偿有哪些?吉林省长春市的居民们,应该都会比较关心市征地补偿各方面的问题吧。而吉林省长春市征地补偿标准主要包含土地补偿、青苗和附着物补偿以及安置补助费这个三大块。有......


受到旅游损害要怎样维权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顾小东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