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和儿子谁是第一继承人
通常要是被继承人没有留下合法有效的遗嘱,那么就只能按照法定继承来继承其遗产了,此时就要区分第一继承人与第二继承人,一般是先由第一继承人来继承遗产的。那么妻子和儿子谁是第一继承人呢?详细内容请阅读下文了解。
一、妻子和儿子谁是第一继承人
第一顺序继承人是指法定继承遗产的继承顺序,排在第一顺序的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是针对第二顺序继承人而言。其中配偶,不论男女继承权是平等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法律规定第一继承人包括了死者的配偶、子女以及父母,因此不管是死者的妻子还是儿子,他们都是属于遗产的第一继承人。
二、如何继承遗产
法定继承的遗产分配原则指的是在法定继承中确定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应分得的遗产份额的基本准则。其主要包括两方面的内容:
1、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应均等根据法定继承中遗产分配的一般原则:
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在继承遗产时,一般情况下,应当按继承人的人数均等分配遗产数额。所谓“一般情况”是指同一顺序的各个法定继承人,彼此在生活状况、劳动能力以及对被继承人所尽抚养、扶养或赡养义务等方面,情况基本相同,条件大致相近。所谓“均等分配遗产”是指同一顺序的各个法定继承人所取得的被继承人遗产数额比例相同,没有明显差别。
2、特殊情况下法定继承人的继承份额可以不均等根据法律的有关规定,特殊情况主要是指:
(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给予照顾。继承人只有同时具备生活有特殊困难和缺乏劳动能力两个条件的,才能在遗产分配时给予适当照顾。所谓生活有特殊困难,是指无法维持正常的生活,而不是指和其他继承人相比生活质量比较差。这里的适当照顾是指分割遗产时,一般以该继承人分得遗产能满足其基本的生活需求即可。如果被继承人遗留下的遗产特别多,继承人平均分配遗产就可以足额保证有特殊苦难的继承人的生活,就没有必要加以照顾。
(2)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这是继承法“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的体现。尽了主要赡养义务主要是指对被继承人的生活提供了主要经济来源,或在劳务方面给予了主要扶助。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一般而言,他们对继承人所尽的扶养义务要比那些不与被继承人生活在一起的继承人要多一些,所以,法律规定可以多分遗产。但是,如果继承人和被继承人生活在一起而不照顾被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不仅不能多分,而且还要少分。需要指出的时,这里是可以多分,而不是应当多分,不具有强制性。
(3)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该不分或少分。这里包含两个条件:首先,被继承人经济上或生活上有困难,需要继承人扶助;其次,继承人有条件和能力,却不扶养被继承人。两者需要同时具备。如果被继承人不要扶助,或者继承人没有能力和条件尽扶养义务,都不适用该规定。
(4)经继承人之间协商一致,也可以不均等分配。在同一顺序的各个法定继承人之间既可均等分配也可以协商分割遗产,在达成一致意见的前提下,对被继承人的遗产也可以进行不均等分配,这是继承人自主自愿的行使其继承权的结果,法律对此不加以干预。
看完上文后,相信你对妻子和儿子谁是第一继承人这个问题已经有所了解吧。按照我国《继承法》的规定,妻子和儿子还是死者的父母,都是做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存在的,一般在他们之间是均等的继承遗产。
总结:通常要是被继承人没有留下合法有效的遗嘱,那么就只能按照法定继承来继承其遗产了,此时就要区分第一继承人与第二继承人,一般是先由第一继承人来继承...#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
More>>
·付了定金签了购车合同可以不要吗?
付了定金签了购车合同可以不要吗?一、付了定金签了购车合同可以不要吗签订购车合同交了定金后,购车人可以不履行合同,如果履行合同的,4S店可以不退还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股东出资不实,总经理是否需要承担责任?
股东出资不实,总经理是否需要承担责任?总经理只要是属于普通的职员就不会有任何的责任。1、我国法律中规定,公司设立时出资不实的股东应当承担的责任应分为内外两种:内部责任:出资不实的股东......
·派出所传唤室是干什么的?
派出所传唤室的作用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二条需要传唤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机关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
·扣押犯罪嫌疑人的邮件、电报
第一百一十六条(扣押犯罪嫌疑人的邮件、电报)侦查人员认为需要扣押犯罪嫌疑人的邮件、电报的时候,经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批准,即可通知邮电机关将有关的邮件、电报检交扣押。不需要继续......
·办理入职之后可以不上班吗?
新员工在被用人单位录用之后,会被要求办理入职手续。一般来说,入职手续包括劳动合同的签订、社保以及工资卡的办理等等。不过一些新员工在工作过程中可能会觉得自己并不适合新工作,那办理入职......
·一、分居的离婚财产分割规定是什么?
一、分居的离婚财产分割规定是什么?分居的离婚财产分割规定是首先应当按照法律当中的规定,对于离婚财产属于共同所有的部分来进行一个合理的确定,《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
妻子和儿子谁是第一继承人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