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业限制协议补偿金标准是怎样的
在劳动合同的签订过程中,有时我们会看到在劳动合同的条款中有一条竞业限制,或者是专门签订了一份竞业限制协议。但是很多人对于竞业限制不是很熟悉,那么我们将在下面这篇文章中为您详细介绍有关竞业限制协议补偿金标准的知识。一、竞业限制协议补偿金标准单位向劳动者支付补偿金的数额标准,一般可以协商处理,但不能低于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一般以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30%支付。竞业限制(竞业禁止)是通过对劳动者自由择业权利进行一定程度的制约来保护商业秘密的一种手段,制约的对象包括在职职工和离职职工。对在职职工而言,竞业限制属于默示的法律义务,对离职职工而言,则必须来源于竞业限制协议的设定,而竞业限制协议的签订一般要以用人单位支付一定的补偿金为代价。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三十六条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但未约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30%按月支付经济补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前款规定的月平均工资的30%低于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第三十七条 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和经济补偿,当事人解除劳动合同时,除另有约定外,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履行竞业限制义务,或者劳动者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后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第三十八条 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和经济补偿,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因用人单位的原因导致三个月未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请求解除竞业限制约定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第三十九条 在竞业限制期限内,用人单位请求解除竞业限制协议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在解除竞业限制协议时,劳动者请求用人单位额外支付劳动者三个月的竞业限制经济补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第四十条 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后,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按照约定继续履行竞业限制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二、竞业限制的对象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我们建议您在遭遇这样的情况时,最好委托律师帮助您进行计算相关的金额,律师对于当地的计算标准更加熟悉,更够帮助您合理足额的取得补偿金。
总结:在劳动合同的签订过程中,有时我们会看到在劳动合同的条款中有一条竞业限制,或者是专门签订了一份竞业限制协议。但是很多人对于竞业限制不是很熟悉,...#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
More>>
·离婚诉讼法院会怎么处理
?诉讼离婚的,自然就是将决定权交个了法官,而此时法官在对离婚案件作出判决的时候,除了需要参考法律中的规定外,同时还要结合当事人的实际情况,这样作出的判决结果此时公平、合理的。那到底离......
·公司法经营活动的概念是什么?
公司法经营活动的概念是什么?经营活动是指企业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以外的所有交易和事项。经营活动的范围很广,就工商企业来说主要包括: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经营性租赁、购买商品、接受劳务、广......
·房地产认购协议书是什么样的
房地产认购协议书是什么样的一、房地产认购协议书样本房地产认购协议书甲方: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房屋认购事宜,在签署正式《商品房买......
·重大交通事故判刑几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
重大交通事故判刑几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
·商用土地使用权到期怎么办?
一、商用土地使用权到期怎么办?商用土地使用权到期后,土地使用者可以申请续期。需要续期的,应当依照相关法律规定重新签订合同,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登记。另外,国家对土地使用......
·书证与言词证据指的是什么?
书证与言词证据指的是什么?在法院审理案件过程中,证据是非常重要的一环,对于查明案件真相不可或缺。证据包括很多种,有实物证据、书证和言词证据等。那么书证与言词证据分别指的是什么?两者......
竞业限制协议补偿金标准是怎样的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