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自愿离婚协议书公证有必要吗

  在双方自愿的情况下签订的离婚协议书又可以叫做自愿离婚协议书。有些当事人在签订离婚协议书之后,为了避免日后反悔,都会选择将自愿离婚协议书公证,那么这个协议书有必要公证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自愿离婚协议书公证有必要吗
  
  离婚协议可以公证也可以不公证,因为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在民政部门办理完离婚登记手续之后才生效,所以即便是离婚协议已公证了,但双方没有办理离婚手续,离婚协议也不能生效。这样看来离婚协议书公证的意义不是很大,没有太多必要性。但是如果当事人为了保险起见也可以选择将离婚协议公证。
  
  二、离婚协议如何公证?离婚协议书公证需要哪些材料?
  
  1、当事人双方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及结婚证
  
  2、子女的户籍证明。
  
  3、离婚协议草稿
  
  4、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材料,如房地产权证、车辆行驶证、存单等
  
  5、公证员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三、离婚协议公证的程序、流程:
  
  在办理离婚协议公证时,夫妻双方当事人必须本人亲自到场,不能委托他人代理,具体的程序是:
  
  1、审查当事人的身份及行为能力、意思表示。
  
  2、审查离婚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及协议内容
  
  (1)询问离婚双方当事人是否自愿离婚,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
  
  (2)审查当事人的婚姻状况,未成年子女是否作了妥善安排
  
  (3)宣传法律,询问双方当事人对共同财产的处理意见。
  
  (4)询问双方当事人对债权债务的处理意见。
  
  (5)询问双方当事人对探视权的约定。
  
  3、出具离婚协议的公证书
  
  首先需要说明的是,将自愿离婚协议书公证并不是法律强行规定的,一般都是当事人自己的意愿,而具体在进行公证的时候需要哪些材料,有怎样的流程,我们都已经在上文中为您做了详细分析,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总结:在双方自愿的情况下签订的离婚协议书又可以叫做自愿离婚协议书。有些当事人在签订离婚协议书之后,为了避免日后反悔,都会选择将自愿离婚协议书公证,...#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More>>

·一、军人离婚财产住房补贴规定是什么?
      一、军人离婚财产住房补贴规定是什么?军人离婚财产住房补贴规定是不能够划归为夫妻共同财产来进行一个分割,因为这是属于军人专有的一项权利,并且这样的军人住房补贴的话,他是需要有当事人员......


·住宅土地使用权到期后怎么办?
      土地使用权到期后怎么办?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最高年限是:居住用地70年,70年土地使用期满后,土地收归国有,地上建筑物仍然属于业主所有,就是70年产权。如果再次申请土地使用权,则应该根据当时的......


·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列入黑名单吗?
      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列入黑名单吗?诉前财产保全是合法的,不会被列入黑名单,所谓诉前财产保全,也就是诉前保全,是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


·一级伤残终身护理费怎么算
      要看具体情况。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


·哪里查撤销股东身份公告?
      哪里查撤销股东身份公告?一、哪里查撤销股东身份公告?可以在工商部门查询;企业联系人正常登录公示系统后,会多出一个“简易注销公告填报”模块,里面包括3个功能:(1)公告填报内容......


·在我国高温费室内的依据是什么?
      在我国高温费室内的依据是什么?室内工作场所温度在33℃以上、35℃以下的,高温补贴按每人每天不低于5元标准发放;35℃以上37℃以下的,按每人每天不低于10元标准发放;37℃以上的,按每人每天不......


自愿离婚协议书公证有必要吗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顾小东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